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7%(即340.811758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7%(即340.811758万元)。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上述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仅当单个供应商可以满足上述预留份额要求时,允许不进行合同分包,否则投标无效。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新用户注册: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选择【系统入口】——点击“政府采购登录入口”——【新用户注册】栏目,进行新用户注册。
1.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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